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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召开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发布时间: 2019-04-04

  4月2日上午,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了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帆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和副科级以上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首先学习了中共吴堡县委《关于落实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传达了省纪委监委对胡志强、辛耀峰二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随后,各班子成围绕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工作,分别对胡志强、辛耀峰案其案发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了表态发言。

  张帆检察长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胡志强、辛耀峰案教训,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要讲政治、顾大局、讲规矩、做表率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同时要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要经常学、有效学;二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是要严格落实院党组部署的具体任务和上级的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有为,确保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省委、市院巡视巡查问题的整改要一抓到底、落实到位;五是要构建健康清爽的人际关系,坚决抵制“左右逢迎”、“利益交换”、“广交善缘”、“搭天线”等庸俗的人际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六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定期向县委报告重要工作。

  张帆检察长在总结发言中表示,省委对胡志强、辛耀峰案件的通报处理表明了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和坚强决心。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此次“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自查,认真反思、引以为戒,深刻吸取胡志强辛耀峰案教训,坚决同胡志强、辛耀峰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划清界限,思想上警钟长鸣,行动上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责任编辑:寇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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