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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传达会议精神 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市检察院党组研究部署“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发布时间: 2019-09-11

  9月10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结束后,下午17:30市检察院党组书记胡立平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迅速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党组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讲话精神,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省委书记胡和平、中央巡回督导组组长黄跃金在中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戴征社书记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还组织学习了市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会议要求,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以为起点,正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检察院党组会议认真研究中省市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措施,并就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提出明确意见。

  一是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胡立平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责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委《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榆林检察工作实际,迅速制定《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

  三是按照市委统一安排,迅速研究制定《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工作计划》,细化学习教育的具体细节安排,尽快将相关学习资料发放到位,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

  四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市委巡回督导组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主题教育各项部署要求,切实把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五是注重主题教育的宣传报道工作,综合应运传统媒体、新媒体、展板画报等外宣、内宣手段,为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最后,会议强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表现。全体检察干警要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认真学习借鉴第一批主题教育经验,把握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对象,解决突出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整个主题教育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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