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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人民检察院用法治力量助力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卫战

发布时间: 2024-04-08

   4月1日是《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坚决依靠法治力量助力黄河黄河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

  据悉,黄河流经吴堡3镇1街道18村,绵延45.7公里。漫长的河道让更多的吴堡居民得以享受黄河带来的便利,同时也让河道环境监管面临困难,保护母亲河任重而道远。
  近年来,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先后多次开展有关黄河保护的专项活动,有效推动沿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携手清四乱”专项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拆除河道违章建筑约1770平方米,清理生活、建筑垃圾约1.1万吨,取缔非法采砂户40家,拆除违章建筑47间,取缔侵占河道、非法生产的碎沙石场两处、混凝土拌合站1处;“入河排污口清查”专项活动,对沿黄95个污水收集口一一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发现收集不到位12处,有溢流、渗排问题29处,督促相关部门对排污管网全面改造,所有排污口污水全部收入污水管网;“城区河道清理整治”专项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对县城周边7公里的河道内杂草、杂物、菜园、垃圾等进行彻底清理,对滩地进行规整,清理林地垃圾77013m³,整理现状园地28695㎡,清基10817m³,土方开挖64434m³,垃圾清运68482m³。
  黄河保护法施行一年来,该院就黄河岸边的蔬菜大棚经营过程中随意丢弃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农用薄膜等问题,向属地镇政府(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2份,有力的遏制了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共同呵护母亲河、公益有我新征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年轻党员干警黄河滩捡垃圾,呼吁广大群众:“行动起来,共同呵护母亲河,因为有我更美丽!”吴堡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公安局、水利局签订《吴堡县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县委宣传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吴堡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守护黄河”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成立了“守护黄河”志愿服务队,落实法律监督+志愿服务措施,为推动建立保护黄河的长效机制。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保护传承黄河文化,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任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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