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自动售货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城内自动售货机开展了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此次专项检察重点针对自动售货机的经营资质、商品质量以及销售行为合规性等方面展开。检察干警深入各个广场、体育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对各类自动售货机进行了细致排查。在检察过程中发现,部分自动售货机存在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这使得消费者难以确认商家的经营资质和商品来源,一旦出现消费纠纷,维权难度较大,此外,检察干警还注意到个别自动售货机存在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规,还可能对未成年人接触烟草提供了便利,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针对专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对于未公示相关证件的自动售货机经营主体以及对于个别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的行为,检察干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整改。
下一步,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自动售货机经营规范有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