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6月16日,吴堡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深入各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在巡回检察中,检察干警通过查看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信息、查阅在矫和解矫对象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谈话等方式,着重对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教育改造、矫正解除、档案规范、执行请销假制度以及保外就医情况和病情复查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严防社区矫正对象有脱管、漏管等情况的发生。并对3个乡镇司法所22名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为在矫人员宣读了《社区矫正法》。
座谈会上,司法局副局长宋维兵介绍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并表示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将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加强规范执法,严格管控、精准矫正,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同时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在服刑期间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按时报到,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真正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此次巡回检察,不仅全面掌握了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情况,还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提升。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以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依法能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职,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携手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教育引导社矫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开展矫正活动,早日回归社会。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以更有力的检察能动履职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努力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