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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06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28日在吴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市检察院工作要求和县人大决议决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动平安吴堡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吴堡实际,深化平安吴堡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提起公诉88人。坚持突出打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醉驾)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感化、挽救,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通过监督考察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依法开展职务犯罪检察。贯彻落实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推进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22人,经审查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提起公诉获有罪判决 

  全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件,立案38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1件,行政机关回和启动整改率为100%。对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支付惩罚性赔偿款。开展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举办“立足检察职能,守护公共利益”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对于治国安邦、人民福祉、执政根基的重要意义,坚决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质量,提前介入“假记者敲诈勒索”涉恶案件,引导侦查快速批准和决定逮捕6人提起公诉时,在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中将相关被告人明确表述为“恶势力犯罪”,并在具体量刑建议中明确提出酌定从重处罚的建议。开庭审判这起我县首例涉恶犯罪案件时,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分别担任审判长、公诉人,县扫黑办全体成员旁听庭审,彰显了我县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司法便民利民,建设“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控告、申诉平台,努力做到“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针对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对司法办案疑点重重案件当事人迫切需要知情权保障的实际,建成检察宣告室,推行检察宣告制度按照“宣告流程规范化、宣告场所标准化、宣告形式多样化”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当事人现场公开宣告、现场送达、现场签收检察法律文书30余件次。 

  二、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推进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努力实现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协调发展。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监督撤案3件3人,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12件次。坚持证据裁判规则,严把案件质量,共决定不起诉5件5人。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件11人并得到市院支持;针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5件次。加大社区矫正的监督力度,对社区矫正的66个“五类人”,逐一建立监管档案,进行严格考核,促使其回归社会,溶入社会。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于涉及会见、通信、戒具使用等方面的违规监管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0余次。针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6件次,均被采纳。 

  依法开展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去年,我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们以此为契机,加大办案力度,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和执行监督案件2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或瑕疵的生效裁判提出监督意见、再审检察建议25份。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着力打造新时代“五个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结合起来,用政治意识处理好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规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基本制度。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坚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加重大活动8次。为方便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5条,公开法律文书63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条;在各类媒体上发稿187篇,编发《检察信息》161期。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自身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措施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二是司法观念、办案方式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是作风教育还需常抓不懈,司法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要求,贯彻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美丽吴堡、幸福吴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之以恒发挥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把法律监督落到实处。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抓好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既注重纠正错误裁判,也注重强化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完善并充分利用好“两法衔接”机制,持续开展对行政执法领域特别是民生领域、社会治理领域有案不移、有罪不究等问题的监督,加强对刑拘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同时,提升监督精准化,既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相对刚性的监督手段,又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对同类案件的共性问题、不同类案件的普遍性问题,提出综合性监督意见,增强监督效果。 

  二、聚焦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持之以恒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我县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县、乡村治理示范县目标,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执法办案以服务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扫黑除恶专业化建设,提升干警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与各方协作配合,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围绕县上开展的“铁腕治污行动”、“油烟净化煤改气专项整治”、“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活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履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监督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力度,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把重点放在诉前程序上。将检察工作融入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包抓村组脱贫攻坚工作,关心支持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按照产业发展“长短结合”的原则,积极协调解决贫困村困难问题。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三、聚焦改革创新,持之以恒增强检察工作活力。迅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努力将新法要求与检察办案实践有效对接,依法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刑事诉讼全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捕诉合一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特别是落实入额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继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的落实。关注未入额人员的职业发展,关心他们的职业保障和待遇,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聚焦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武器,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为引领,加强对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将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奋力开创吴堡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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