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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检察院:举行内设机构授印暨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 2019-12-04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为切实增强对内设机构改革的认同感、责任感,转作风、抓落实,同时为迎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12月3日下午,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在七楼大会议室举行了内设机构改革部署暨内设机构负责人员授印大会,会议由党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利平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帆出席会议并为新任命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授发印章。 

  授印仪式上,政治部主任王伟首先传达了省编办、省检察院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本院内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情况,并宣布了新设立的内设机构正、副职人员。张帆检察长将代表着责任的印章授发给每个内设机构负责人,并对他们提出殷切希望,鼓励他们在新岗位展现新作为。授印仪式结束后,副检察长李秋平监誓,政治部主任王伟带领各部室负责人向宪法庄严宣誓,全场声音铿锵有力、气势磅礴,充分展现了检察干警忠于宪法、捍卫宪法、尊重宪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
  “从张帆检察长手里接过的这枚沉甸甸的印章,它代表着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权力,也代表着院党组的信任和嘱托。”第一检察部主任高亚娥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立潮头、砥砺前行,为吴堡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最大的力量!”  
  据悉,根据陕西省编制办、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印发榆林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吴堡县检察院对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设立了办公室、第一至第三检察部、政治部等部门。此前,该院已经积极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筹备工作,根据干部选拔相关要求,将院内几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过硬的检察官确认为业务内设机构负责人,并结合部门职能进行了人员调整,达到了内设机构改革的预期效果。
  新的机构赋予新的任务和新的使命,吴堡县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将以此次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积极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为吴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文/图:薛瑞波)
责任编辑:寇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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