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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提高认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 2020-01-20

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积极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面,不获全胜不收兵。院党组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一把手”工程,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提升全体干警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部署上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扫黑领导小组会以及全院干警大会专题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进行反复研学,精准安排部署,狠抓落实。二是检察长及副检察长主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领办案新常态。在办理赵某等4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及李某、李某柳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长高度重视,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办理,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快捕快诉;在审判阶段,检察长列席了上述两案的审委会,发表了法律监督意见,履行了审判监督职能。在办理李甲(化名)、李乙(化名)等4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团队,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严格事实认定及证据审查标准,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铿锵有力、重点突出的公诉意见。

在完成专项斗争主要任务方面,努力缩减距离干净彻底的差距。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的涉黑涉恶案件7117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61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94人,其中577人已提起公诉,327人已作有罪判决。一是开展一次自查,做到“五个搞清楚”,即把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搞清楚、任务要求搞清楚、方法措施搞清楚、存在问题及原因搞清楚、工作措施搞清楚。二是对2013年以来已办结的3000余件案件进行“回头望”和排查复查,发现涉黑涉恶可疑线索19条。三是对中央督导期间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四是严把政策法律界限,杜绝案件人为“拔高”和“降格”。在办案中,我们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杜绝人为“拔高”和“降格”,严格依法办案,做到不枉不纵。五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规范介入侦查工作,减少审查起诉阶段退补退查,完成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存量攻坚任务。指派员额检察官先后多次提前介入侦查,严格审查证据。由检察长亲自批示就案件提出书面的《适时介入法律意见书》,对案件在侦查方向和固定、完善证据方面进行引导侦查,为下一步的取证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方向。

在深挖彻查方面,努力缩减距离“两个清零”的要求的差距。一是在办理和翻查案件时,深挖彻查案件线索,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共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等线索78条,行业监管漏洞线索13条,基层组织主体责任缺失线索24条。二是严格落实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在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与其他部门的衔接沟通,提高办案质效。公、检、法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有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新问题、新情况的法律适用与执行进行研究,统一证据标准和执法标准。三是加强对重点案件和挂牌督办案件的督办力度,确保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在完成整改任务方面,努力缩减距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差距。进一步深化加大与公安机关、法院、纪委监委的协调沟通,在办案中严查细究,加强法律监督,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确保“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同步进行,对办案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及“保护伞”线索依程序移送42条。在“打财断血”上持续用力,在办理李甲、李乙等44人涉黑案件时,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全面审查黑恶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查清涉案财产,为审判阶段依法处置做好充分准备。(毛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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