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邀人员踊跃发言,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积极推进优化民营经济环境和主动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等予以高度评价肯定,同时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多的期望。期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畅通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渠道,继续加大打击涉民营企业违法犯罪力度,为民营企业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继续加大保护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同时我院院领导、刑事、民行、控申等参会人员对民营企业家们关心的问题,一一作出详细解答。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旭东同志表示对代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认真研究、处理,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真正发挥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的作用。他指出,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发挥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充满活力的创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合法经营、健康发展。三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犯罪要审慎妥善处理,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四是结合办案加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为民营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五是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形成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合力,为神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