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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神木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8-11-03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

认真学习神木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18830日上午,神木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神木市各部门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加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纪监合作、宣传引导,营造公益诉讼良好氛围;行政机关应依法行政,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加强诉审协调,共同维护法治权威;检察机关要从大局出发,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严格诉前程序,完善办案流程,突出监督重点。

93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民行部全体干警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讨论了神木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检察长张旭东指出:《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具体体现,是对检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有利于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全院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立足神木市工作大局,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民行部要继续加强公益诉讼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成立工作小组,重点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能源化工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和“黄河母亲河”神木段及窟野河、秃尾河的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确保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实效。(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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