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本地区听证员自荐与推荐的报名方式,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拟任31名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反映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912-8330634(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拟任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