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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行政检察非诉执行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

发布时间: 2021-11-1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加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土地执法查处效率,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日前,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与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化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检察非诉执行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了行政检察非诉执行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

        

《意见》确定了目标。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当以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为工作标,可以联合制定土地保护工作计划,对永久基本农田、其他农用地以及非农用地的利用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意见》明确了职责。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开展工作时应当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加强联动,形成监督保护合力。检察机关在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时应当坚持依法监督、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不得干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正常执法活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得选择性执法。 

《意见》细化了协作方式。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工作联动、联席会议、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机制,有效加强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联动。

《意见》的出台,充分融合了检察机关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专业优势,加强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的协作配合,为共同提升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推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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