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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以来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20-07-22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以来工作情况

20206中旬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

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融入检察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高检院、省院、市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个规定等制度,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履职尽责重要使命,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制定了服务保障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举措,结合市院工作质效提升年工作部署,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二、坚持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更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紧紧围绕省院传承红色基因、打造陕西检察品牌发展目标和市院七个一、四结合、一提升党建工作模式,以阵地建设、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建制度落实等为抓手,做到基础和内涵同步抓,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业务、促进队伍建设的作用。

1.抓基础建设,营造党建浓厚氛围。2018年,我院按照市、县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确定的检察亮点工程建设,以崇德、尚法、廉洁、公正为理念,融入党建红色、检察蓝色及地域特色文化元素,本着勤俭节约原则,打造了集院落、大厅、楼梯、楼层走廊和党建展厅为一体的党建+检察文化阵地把党建带入干警日常工作的每个角落,营造浓厚党建氛围。

2.抓制度落实,推进党建向纵深发展。设立了专门党建办公室,配备了2名专职党建干部。深抓了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利用支部会、全体干警会、党小组会议组织干警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支部工作条例》等,院领导每年轮流为干警讲授党课。定期举办党史知识测试,组织观看红色教育影片和《改革开放40周年》《榜样》等节目。七一期间组织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部署开展了全员进社区活动。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坚决抓好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得到了县委的高度肯定。

3.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疫情防控中展现检察担当。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疫情防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由党支部牵头,班子成员分别带领一个党小组,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包抓社区开展外来人员摸底登记、防控宣传和卫生清洁活动,不断强化干警的党性教育和为民情怀。同时,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第一检察部党小组组织党员干警提前介入网络举报非法销售假口罩线索,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并协助有关单位消除澄清涉疫谣言,维护社会稳定;第二检察部党小组积极开展了医疗废弃物和城区专用垃圾处置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第三检察部党小组对看守所疫情防控进行了专项检察,切实在疫情防控中贡献检察力量。

4.坚持把党建和业务同部署,促进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2017年以来,我院结合三项机制的落实,对照省院、市院和县委年度考核指标,建立了量化考评管理机制,把党建和业务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每年初,由各部门对各自党建、意识形态、业务、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行细化量化,确立工作举措、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进度,经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并按月督促、按季度总结通报,确保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

三、坚持把党建引领业务体现到打造检察品牌上,落实到服务大局中

2017年以来,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32947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33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8683人,依法提起公诉426609人。同时,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均圆满完成市院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民事检察监督考核连续3年位居全市前列。202015月份全市27项核心业务数据通报中,我院有18项处于全市靠前位次,7项处于中游位次,2项靠后,总体工作位于全市第2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稳定。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进,先后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干警会议60余次研究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会同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单位制定了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5项工作机制。成立了涉黑恶案件办案组,并充分发挥派驻公安局检察室职能作用(20199月派驻),提前介入涉恶案件37次。2019年,审查批捕了许某等11人涉黑涉恶案件(该案后来与市上办理的马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并案起诉),审查批捕起诉了以延某为首的2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020年审查批捕起诉了冯某等36人及刘某等102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集中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1200余刑事案件和数百件执行监督、信访线索等进行了翻查。对全县基层组织677名负责人进行了犯罪记录排查,共报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44条。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年度考核中位居前列,第一检察部被县扫黑办评为全县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

2.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实效、树立了典型。我院紧紧围绕高检院部署的四个最严和省院部署的河湖清四乱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监督活动,立足五大监督领域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针对黄河绥德段长期存在的侵占河道非法采砂、污染河道环境、影响行洪安全等破环生态环境的问题,依法向水务局、镇政府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单位累计取缔非法采砂户45户,平整清运沙堆50多万方,黄河、无定河绥德段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该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外,我院创新工作举措,建立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新模式,在2018疫苗事件爆发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开宣告了《检察建议》。同时,注重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环保等单位的协调配合,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了英雄烈士公益保护机制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等,凝聚各方共识,促进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2017年,公益诉讼工作被市政法委确立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典型,2018年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由于公益诉讼工作突出,民行部被榆林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政法部门。

3.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大局,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坚持把助力和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近年来,累计下派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队员7人,62名干警结对帮扶7个乡镇16个行政村213户贫困家庭。全院上下坚持从大局出发,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做到了扶贫和业务两手抓两不误”,驻村帮扶的1个贫困村、院领导包抓的3个贫困村均顺利脱贫,全院干警结对帮扶的213户贫困家庭除兜底户外也全部脱贫。做好服务保障的同时,我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与扶贫充分结合,坚持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家庭提供司法救助,2017年以来累计救助29户,发放救助金40万元。脱贫攻坚工作连年获得县委表彰。

四、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和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我院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以及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全体干警对改革的思想认识。同时,结合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深入细致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平稳顺利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等改革任务,全力配合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确保了改革过程中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五、坚持以党建促队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1.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政治业务培训和集中轮训,年均参训30人次以上。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自学,年度人均学习200学时以上。通过量化考评管理机制,把年度工作任务量化分解,责任到人,组织部门负责人按季度公开述职,并将日常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同时,将班子成员的业绩与分管部门成绩挂钩,部门成员评先使用与部门考评相连,逐步形成班子-部门-个人的责任联接、压力传导机制,营造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氛围。同时,制订了《考核奖励办法》,将考核成绩作为干警职务和职级晋升中优先推荐和优先任用的依据。通过实行量化考评管理,有力提升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每年初,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定期研究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建立完善了考勤、请销假、会议纪律等一系列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遵守情况进行定期督察,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教育管理干警。2017年以来共对9名干警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同时,认真整改了省委、高检院、省院、市院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强化了整改成效,促进了从严治检。

、下一步工作安排

1.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生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深入开展公文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和市院工作质效提升年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继续强化党的建设,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检察品牌。持续深化思想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根据高检院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和省院提出的传承红色基因,打造陕西检察品牌工作思路,找准自身的优势和定位,树立精品意识,突出地方特色,深入探索践行党建+”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阵地建设和台帐、制度、主题活动等软件建设,将党建成果转化为开展检察工作的内生动力,做到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实践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全力打造检察品牌。

3.坚持围绕中心,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学习《民法典》,把学习成果运用到检察实践中,切实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继续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回复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助推平安绥德建设。继续助力脱贫攻坚,依法及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继续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加强同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形成污染防治合力。二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扫黑除恶的政治定力,加快案件办理,加大打伞打财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人民权益维护、司法保障等工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地摊经济的合法权益。要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4.立足时代需求推进队伍建设。一是大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以落实市院工作质效提升年部署为抓手,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聚焦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的短板和弱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实践能力提升训练,注重对年轻检察干警的传帮带,切实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打造符合时代发展、业务精通的检察队伍。二是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历练,推进领导干部建设向年轻化方向发展。积极向上级汇报沟通,补充空缺专编数,同时,合理使用非专编干警,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三是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加强对机关考勤、值班、会议等各项制度执行的督察,大力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精准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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