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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罂粟 七旬也起诉

发布时间: 2018-11-02

非法种罂粟 七旬也起诉

近日,我院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对74岁高龄的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六七年前在延安安塞一陌生人处偶然得到几颗罂粟籽,后一直保存于家中。2016年起为了还债,便在自家院子里公开非法种植罂粟,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563株,并在王某某家中缴获疑似鸦片膏3.01克,灰色块状可疑毒品573.68克,疑似罂粟种子646.52克。经榆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疑似鸦片膏中含有吗啡、罂粟喊、可待因等成分;灰色块状可疑毒品中含有咖啡因成分;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搜缴的疑似罂粟种子和铲除的毒品原植物进行鉴定均检出罂粟特异性DNA片断,且罂粟种子发芽率为10.1%,未进行灭活处理。案发后,在当地影响恶劣,是绥德县长期以来74岁以上老年人首次涉罪案件,同时也是多年来首例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案件。本院受理后,考虑到本案是涉毒案件,且搜缴了大量涉毒物品,王某某又有故意犯罪的前科,社会危害性较大,果断的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了公诉。

司法实践中,老年人犯罪案件是否适合羁押是否需要提起公诉是否需要判处实刑,一直困扰着执法人员,以至于一些老年人自以为年龄大了,无视法律的存在。我院这一举动正是司法公正的彰显,他告诫人们法律是公正的、严肃的,是需要人们尊重的、遵守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同时也告诫那些倚老卖老的不法分子,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只要你以身试法,不管年龄有多大,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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