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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三项举措加强律师接待工作

发布时间: 2019-12-27

我院三项举措加强律师接待工作

2019年以来绥德县检察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上级院部署要求,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律师接待工作,切实保障律师权利。目前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3人次。

一、我院依照检务公开的相关规定设置了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完善了互联网等律师服务平台,并配备了必要的复印、刻录等设施,为律师阅卷提供尽可能的便利。

二、我院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关于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由案管办负责依法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案管办查验后及时安排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案卷材料,因特殊原因当日确实无法安排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安排,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的权利。我院以复印、拍照、刻录光盘等方式向律师提供的案卷材料,均不向其收取任何费用。

    三、我院依托全国检察机关办事服务综合门户12309中国检察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热线电话等四种方式,为律师提供全方位服务。用户可登录系统享受相应的检察服务功能。通过扩大宣传面、主动询问注册情况、手把手代为办理注册、办理网上预约等措施,切实提高12309中国检察网使用率。积极推动辩护与代理预约服务,全面发挥信息网的便民、利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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