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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检察院黄河副检察长一行到绥德

发布时间: 2019-05-14

陕西省检察院黄河副检察长一行到绥德

督导检查“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

专项工作

 

201958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行政检察处处长张宏德来绥德督导检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增卫、民行部副部长文斌、绥德县人民政府县长姬跃飞、我院检察长崔虎林、党组成员兼民行部负责人陈光林及绥德县水利局局长马靖一同检查。

黄河副检察长一行来到枣林坪镇黄河沿线现场进行查看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在查看的过程中,我院检察长崔虎林汇报了“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截至58日,在开展“清四乱”行 动中,我院共摸排到涉及黄河、无定河等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督促其依法履职,现已取得初步成效。2015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对黄河绥德段和无定河绥德段非法采砂活动监督中,督促行政机关平整清运沙堆约50多万方,清理料理台5处,回填沙坑6处,依法取缔非法采砂户45户(其中黄河39户、无定河6户);同时,积极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乡镇政府完成无定河、大理河等河段的清淤疏浚工作,现已累计完成清淤疏浚淤泥和土方137.42万立方米,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铺设大理河、无定河两岸污水管网,现已开始铺设;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乡镇政府清理河道垃圾约3.5万方;治理非法排污口1处;协调搬迁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1个,有力的保护了绥德县境内黄河和黄河支流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之后,姬跃飞县长介绍了黄河绥德段采砂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并表态绥德县将逐步建立有序规范的采砂长效机制,多部门联动,狠抓落实,持续做好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黄河副检察长和张宏德处长对我院与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尤其在治理非法采砂行动中,动员、疏导、因人施策,将工作阻力降到最低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利益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黄河副检察长指出,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坚决执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河湖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新机制的生动实践,意义十分重大。黄河副检察长强调,保护母亲河需常抓不懈,检察机关要提高站位,切实担负起保护母亲河的历史重任,从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高度、从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高度,清醒认识保护生态、治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契机,态度要坚决、行动要有力、责任要压实、效果要明显,加强同地方水利等相关行政部门深度合作,同向发力,为全面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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