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富强带领检务督察部门干警对全院各部室工作纪律、工作状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
督察组首先对12309检察服务大厅和门房进行了督察。查看了门房对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并要求门卫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外来人员必须测量体温、登记信息、查看行程码,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其次督察组对12309检察服务大厅值班干警的规范着装或案件线索接收各环节是否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督察,确保窗口接待工作规范文明。最后,督察组走进各业务部门,对干警在岗情况以及近期量化任务推进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察。
通过开展此次检务督察,有效促进了全院作风纪律建设,严肃了工作纪律,强化了责任担当。下一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检务督察力度,通过明察暗访、查看台账资料、案件卷宗、列席会议等方式,推进检务督察常态化,切实促进全面从严治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