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对侦查监督、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奋力争创“三有”,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依法打击犯罪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2022年,本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5件44人,审查起诉案件91件114人,批准逮捕23人,起诉64人。其中起诉故意伤害罪5件6人;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4件24人;起诉妨害公务、组织卖淫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件5人。
更新司法理念
积极修复社会关系
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捕19人,不诉46人,不捕率为45.24%、不诉率为41.82%,同比分别上升1.19%、14.63%。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98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93.33%,力争将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能动履职
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充分利用侦查协作与监督配合办公室,实现诉前介入侦查常态化。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19 份,已全部采纳回复,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21.98%。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3件。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100%。29项刑事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在全市排名前三的有15项,其中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率、社会调查适用率、刑事抗诉率、未成年人不起诉率均由去年的靠后位次上升到了全市前列。
多措并举
稳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
对县看守所开展重点节日节前安全检查6次,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场在安全稳定。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行为书面纠正7件,看守所均已采纳回复。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书面纠正3件,法院均已采纳。就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与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3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均已采纳回复。摸排全县监外执行案件52件52人,并制定了在矫人员台账,区别重点人员,确保精准监督。
步履不停,未来可期。2023年,清涧县检察院将继续严守办案质量生命线,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宽严相济、公正司法,促进社会治理提质增效,着力推动清涧检察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