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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四风”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8-11-03
  近日,根据县纪委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院根据专项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对2018年以来“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并提出一定的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1文山会海的问题、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2会议和文件重复,内容空洞,照抄照搬现象普遍。

  3习惯于用会议落实工作,会后分解责任不够、跟踪推进不力。

  4保障大局稳定等方面具体措施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5工作只布置,抓落实不到位

  6学习效率低下,水平不高,能力不足。

  7服务宗旨不强,群众观念淡化,谋化工作不到位。

  8开展调研不注重实践调研,导致调研材料内容空洞,

  无法落实。

  9个别干警工作懒散,工作完成质量较差,有一定的水分。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

  10存在为单位在对外联系工作进行公务接待时,有时在接待规模上超标准。

  11存在追求布置排场,超人数培餐等现象。

  12存在机关灶有超标准、超人数、无公函接待的情况。

  二、整改措施

  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从严控制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认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落实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责任,坚持隐患未消除或整改不彻底坚决不准生产的原则。

  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加强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努力使检察工作体现司法为民宗旨。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持之以恒的抓好作风建设。

  对口业务部门应当重视调研工作,在工作中总结经验,组织精通业务的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完成调研。

  加大对违反纪律制度的查处力度,不断提升执纪监督问责的针对性、有效性,打造纪律作风新局面,促进干部队伍风清气正,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进一步规范机关灶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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