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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人民检察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11-03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重要文件精神,推动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我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共有,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补齐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和各行业领域诚信建设短板,形成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积极推行“阳光办案”、“检务公开”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队伍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水平。让诚信成为每个检察干警的思维方式、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为加快建设诚信社会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切实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前提,以信用信息开放为基础,以独立、公正且市场化运作的信用企业为主体,以健全的国家对信用市场的监管和有效的惩戒机制为保障,形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失信者的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三、工作任务

  按照《清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清涧县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与《榆林市市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实施指导目录》等文件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建设。

  (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检务公开

  努力打造素质高、业务强、作风硬的检察队伍,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并加强检察信息公开,切实推动检察公信力提升。我院与法院、公安局形成联动机制,由公安机关协助实施,有效提高查找失信被执行人的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通过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业务诚信、司法公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措施、办法,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预防活动。充分利用道德大讲堂,宣讲信用政策法规,普及信用知识。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

  坚持从严治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确保检察权依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制度,推行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等措施,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要把执法办案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严格失信事件监管和治理

  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领域的严重信用事件监测和预警,及时反馈处置结果,做好失信事件情况的反馈,依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多部门、跨域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及社会影响重大突出失信行为,依法采取市场和行业禁入等措施进行严厉惩戒。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全面落实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各部尽快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相应成立本部门日常办事机构,指定专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反映检察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思路、举措、进展和成效,营造有利于信用体系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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