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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欺凌 守护成长——清涧县人民检察院走进县第三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 2025-05-29

   

  

  “校园欺凌绝不是‘孩子间的玩笑打闹’,而是涉嫌违法的侵害行为,大家要做到不鲁莽、不沉默、不纵容。”

  为有效预防校园暴力,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近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走进清涧县第三小学,开展了一场意义深远的法治宣讲活动,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且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现场,法治副校长徐浩铭化身“普法使者”,结合真实案例,通过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严重危害及法律后果。让学生们直观认识到:实施欺凌者需承担纪律处分、法律追责的双重后果;受害者可依据《民法典》维护合法权益;旁观者的沉默纵容亦可能助长不良风气,构成 “消极侵权”。引导同学们切勿因一时冲动欺凌他人而断送自己的未来,也要勇敢向校园暴力说“不”,同时还要互帮互助,共同营造和谐友善的校园氛围。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是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后,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将法治的阳光洒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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