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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发布时间: 2025-04-30

  

  4月9日至4月11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宝军主持并讲话。

  本次读书班采取专题辅导、警示教育、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县纪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作了专题辅导。与会同志原原本本研读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大家普遍认为,通过此次读书班学习,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精髓要义有了更深入的把握,表示将严格按照县委和上级院要求组织实施好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来,为开创清涧检察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这次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再次向全党宣示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鲜明态度,全体检察干警要把开展好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学习教育不断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彰显检察担当。

  一要锤炼政治品格,把好思想“总开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联系实际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聚焦问题整改,树好作风“风向标”。对标学习教育明确的5个方面突出问题和关键领域,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开展“作风体检”,严守司法规范,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树立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检察形象。三要深化学习成果,写好为民“新答卷”。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完成全年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以“四下基层”为抓手,对标群众真实需求,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民事和解、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努力办好民生“小案”、实事,以务实举措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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