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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让检察办案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 2025-01-22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1月20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交通肇事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呼瑞峰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两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及证据认定,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其二人系过失犯罪,具有自首、初犯、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已达成谅解等情节,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人员在详细了解案情、询问有关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均表示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实体公正、说理充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考量了社会效果,是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此次公开听证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还搭建起了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下一步,我院将坚持“应听尽听”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听证机制,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触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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