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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行动 为开学复课护航

发布时间: 2020-04-01
  

        

  为有效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更好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确保清涧县各中学开学复课顺利有序进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31日下午,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永利牵头,联合县教体局等多部门领导,开展校园疫情防控及安全检查活动。

  各中学校长向检查组介绍了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详细汇报了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的管理方案、工作流程应急措施、责任制度等;带领检查组查看了疫情防控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等相关资料;表态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全力做好开学复课各项工作

  随后,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学校警卫室值班情况、红外线体温检测设备、隔离室布置、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实地检查了宿舍管理、餐厅就餐设备、消毒及食品安全、教学楼通风消毒等重点区域的重点环节。在对各中学目前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工作给与充分肯定的同时,各部门也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赵检要求:一是开展健康筛查,做好预防工作。彻底排查并准确登记师生及其家人活动情况及身体状况,落实登记报告制度。二是充实防疫物资、加强宣传教育。在确保防疫物资同时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确保所有教师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并对全体师生开展适当的心理疏导。三是加强校园管理,落实检测、消毒制度。做好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应由专人负责清洁、消毒、通风。食堂、卫生间应配备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四是合理组织教学、加强就餐、住宿管理。学校室内场馆不得开放,降低师生在空间内的密集度。学生用餐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等方式,避免集中就餐。同时确保食材安全、新鲜。学生宿舍应封闭管理,落实带班值班值守制度。五是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主任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六是做好防控预案,及时启动防控措施。师生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佩戴口罩及时检测、隔离、报告,同时加强与管理人员、师生亲属的沟通

  此外,未检办干警就今后未检工作的开展与教体局、各学校相关领导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确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落实,为校园安全贡献清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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