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检诉【2018】81号《关于明确全省各级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的通知》,我院于9月5日召开党组会,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置调整如下:
组 长:何周光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常 军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世雄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高报社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振亚 院党组成员、政治协理员
成 员:常彦生 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
冯 静 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
朱兆龙 院诉讼监督部副部长
李高兴 院检察综合业务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刑事检察部,主任由常军兼任,副主任由常彦生兼任,申隆为联络员,负责编辑信息专刊、呈送有关文件等,联系电话:0912—6215339。同时各相关科室确定专人,统一组织、协调和督导有关工作。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