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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的一起监督案件被省院评为优秀案件

发布时间: 2019-04-18

近日,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的罪犯豆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优秀案件”。据悉,这次评选活动各地高度重视,向省院推荐了201311日以来办理的已取得监督效果的刑罚执行监督案件43件。经省院评选,共评出四件优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其中三件优秀案件分别被铜川、渭南和安康三个市级院摘得,另外一件被唯一的一个县级院即我院摘得。

豆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日常审查法院暂居监外执行决定的时候,发现法院所作决定涉嫌违法。检察官及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判,制定了调查方案和思路,然后开展了详细的调查核实,最后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我院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法院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高度重视,迅速组成调查小组,经重新核查,发现豆某某达到收监的条件,并于当天收监执行。

该监督案之所以被评为优秀案件,是因为:

一、监督及时,质效好

我院在第一时间收到法院的决定书后,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发出纠正意见,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纠正并回复,提出纠正和整改落实均迅速。

二、办案规范,质量高

该案在发现线索后就立刻启动了办案思维,自觉地开展具有司法属性的行为,在调查、核查、审查和纠正违法的过程中都围绕证据展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充分运用执检子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卷宗化”。

三、释法说理,效果佳

该案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规定,针对诸多违法情形进行逐项纠正,逐项分析,逐项说理,法律文书形式完备、用语准确、行文简洁流畅、层次清晰、逻辑严谨、观点鲜明、针对性强、分析透彻、说理充分、重点明了、于法有据,具有很强的说理性和说服力。

四、示范引领,预防强

该案很有典型性,成功办理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具有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作用,深刻体现了“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理念,同时对于相关办案机制的建设完善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对刑罚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对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了一批刑罚执行监督案件,对维护罪犯合法权益、促进实现刑罚执行法律功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以此次评选优秀案件为契机,切实践行张军检察长“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指示精神,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充分发挥优秀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提升部门干警素养和专业水平,推动刑罚执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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