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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听!榆检人这样说(二十四)

发布时间: 2024-09-05
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连日来,榆林市检察机关组织全体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全会精神,畅谈学习心得体会,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的学习感悟吧~

陈凤雄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检务督察部主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再一次向全党吹响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号角,抓住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与关键。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具体实践,完成好我们的职责使命。

作为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我们要加强会议精神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强化监督能力,通过高质量检察工作将全会精神落实落细。

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发挥检务督察职能,统筹政治督察和执法督察,构建检察督察与外部监督协同机制,推进检察机关政治、业务、作风建设深度融合。

做好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榆林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与内部监督工作机制》,严肃查处信访举报线索,全力消除廉政风险,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开展检察人员及亲属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严守检察人员工作、生活纪律,健全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规范检察权依法运行。以“三个规定”为抓手,以“关键少数”带头如实填报带动“绝大多数”主动记录报告。开展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情况调研工作,排查检察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线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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