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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事迹展播】米脂检察:“五院”特色品牌引领带动基层检察院业务建设

发布时间: 2022-04-13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表扬2021年度“检察工作优秀单位”“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的决定》,榆林市检察机关共有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府谷县人民检察院、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米脂县人民检察院6个基层检察院被表扬。近期,我们在“榆林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专栏,邀您一起来了解优秀单位的先进事迹。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部署,紧扣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探索开展“五院”品牌建设,以工匠精神和绣花功夫,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可复制推广价值的米脂特色检察品牌,走出了一条生动活泼、亮点纷呈的强化基层院建设之路。



一是推行“1+5+N”模式,打造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的带头院。在办案中,重点针对邻里纠纷、青少年犯罪、盗窃、危险驾驶、涉民营企业犯罪等五种情形犯罪,分类细化“少捕慎诉”办案指引,对无社会危险性和情节轻微的案件,坚持“不捕为常态、批捕为例外”“能不诉的坚决不诉”原则,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和轻刑起诉率,从而确保弱势群体利益得到有力维护。做法经验被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广,被《陕西日报》报道。



二是推出“三农”公益诉讼主题,打造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示范院。制定了《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米脂“四县一城”建设目标,开展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助力乡村振兴,取得了引人注目的丰硕成果。起诉的徐某某等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黄河流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打击盗掘古脊椎化石、检察机关适用惩罚性赔偿追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传递公益诉讼为民“温度”》《“公开听证+宣告送达”守护保百姓餐桌上的安全》等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果被人民网、法治网、正义网、《检察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三是推进“全流程枫桥检察”落地生根,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为群众解决困扰多年的揪心事烦恼事,帮申某某申请撤销了虚假婚姻登记,这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在《行政检察工作情况》2021年第5期刊发。督促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职责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四批)。



四是推动“小米未检官”上线,打造未成年检察工作品牌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两个方面着手,按照“九个一”思路,全力打造“小米未检官”工作品牌。即指定一名员额检察官,专门负责未检工作;贯彻落实强制报告这一制度,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健全一站式办案流程,最大限度减少二次伤害;健全一项联动机制,加强各有关单位协作配合;落实一项专门奖励经费,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未检工作的积极性;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拓宽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的渠道;利用一个法治教育基地,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开通一条“885”热线,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提供一项司法救助,为受害的贫困未成年人提供帮助。



五是推广“五考四重三抓”考评办法,建设基层检察业绩考评特色院。从分类混岗考、任务按部考、业绩捆绑考、动态增补考、突出重点考等五个方面入手,把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工作创新、典型案例、工作宣传等四个方面作为考核重点,将考核工作抓在党组、抓在过程、抓在经常,层层传到压力,夯实夯死责任落实,激发了干警活力,提高了业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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