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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事迹展播】府谷检察: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努力打造府谷检察高质量发展品牌

发布时间: 2022-04-11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表扬2021年度“检察工作优秀单位”“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的决定》,榆林市检察机关共有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府谷县人民检察院、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米脂县人民检察院6个基层检察院被表扬。近期,我们在“榆林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专栏,邀您一起来了解优秀单位的先进事迹。

2021年,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院“三有”争创,市院“高质量发展起步年”工作部署要求,用恒心打造精品党建,用决心打磨精品业务,用真心办理精品案件,用匠心雕刻精品品牌,高站位、严要求、求极致、争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显著进步,2020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21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




这一年,他们守望初心,汲取伟力,创新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推行“1+3+N”学习法,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思想理论,砥砺政治品格,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突出“党建+”引领机制建设,将党建引领融入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办案团队;将党组织融入办案一线,在重大案件专案组建立临时党小组,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啃硬骨头;将党员干警融入“四大检察”条线,有力保障检察事业的正确方向。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用发生在检察系统内部的反面典型案事例教育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高涨。




这一年,他们坚守职责,利剑出鞘,紧紧围绕“常态化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从严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严厉惩治侵害民生犯罪”等中心大局,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平安幸福。扫黑除恶工作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3个专案组被评为优秀专案组,3名干警荣获“先进个人”“先进标兵”荣誉称号。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大大增强。办理的裴某飞与苏某翠民间借贷纠纷依职权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这一年,他们以民为秤,瞄准难点,依法履职抗击疫情,严厉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召开检企座谈会,为企业纾困解难保驾护航,通过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监督活动、开展舌尖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等专项活动,构建公益诉讼社会支持体系等,用心呵护府谷平安、幸福的生活底色。2021年5月,办理的“府谷县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这一年,他们以梦为舟,逐梦前行,培育打造“双徽闪耀、正义永恒”党建品牌、“星火”公益诉讼、“谷雨”未检业务品牌和案件质量“晴雨表”管理品牌,以人才聚力争夺更高发展,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等10个先进集体,“全国公益诉讼人才库成员”“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等18名先进个人。公益诉讼守护生态环境、基层检察院建设、案件管理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等经验分别在全省和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今后,府谷检察人将始终以“求极致”的理念,聚焦法律监督职责,护航新发展格局构建;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将检察力量转化成服务保障府谷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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