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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事迹展播】神木检察:党建引领、队建筑基,在全面充分履职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2-04-11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表扬2021年度“检察工作优秀单位”“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的决定》,榆林市检察机关共有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府谷县人民检察院、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米脂县人民检察院6个基层检察院被表扬。近期,我们在“榆林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专栏,邀您一起来了解优秀单位的先进事迹。

2021年,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统一部署,扎实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举措,以省检察院“三有”争创活动和市检察院“高质量建设起步年”为契机,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督导,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检务保障,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被省检察院评为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




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遵循以“党旗红·检察蓝”党建品牌阵地为依托,把思想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践行动,领导班子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立标杆、作表率,引领全体检察干警永葆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规范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断壮大党员队伍,不断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严格落实“六个纳入”,对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定期专题报告,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推动意识形态与检察业务工作融合。




“四大检察”充分履职作为服务保障大局的有力抓手。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持续推动刑事检察稳中提质、民事检察稳中求精、行政检察稳中增效、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探新,主动融入基层治理,设立驻中鸡镇、孙家岔镇12309检察服务站,全面实行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教”工作模式,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在加强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为服务保障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把打造检察铁军作为保障履职的基石。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班子成员上讲台讲党课制度,“头雁效应”效果明显。选派一线干警参加各类专项业务培训,推动利用线上教育资源教与学成为新常态,加强“岗位练兵”,强化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检察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利用“三项机制”推荐3名干部直评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1名干警到企业交流任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明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持续落实“三个规定”,不断优化内部监督制约力量配置,持续锻造检察铁军,为检察履职提供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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