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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基本概况

发布时间: 2020-10-12

1950年7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榆林分署成立。办公地址设在今榆阳区城关李学士中巷6号院内。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实施,依据宪法规定,名称改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榆林分院”办公地址未变。

1968年4月,检察机关瘫痪。“七五”宪法第25条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地方各级公安机关行使”。“七八”宪法第43条规定恢复检察机关建制。

1978年11月28日,榆林地区革命委员会办事组文件(榆革办发[1978]22号)通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榆林分院1978年12月1日开始办公,办公地址设在榆林地区公安局东院”。自1979年12月至1980年11月,又迁到榆林地区干部休养所院内办公(即现在新建北路127号院内)。从1980年12月起,再次迁至新建办公地址办公至今。起初称之为官井滩,现按城区统一规划,称为“湖滨南路32号”。

2000年,榆林地改市,单位名称相应改称为“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迁至新建办公地址办公,位于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与兴达路东北角

榆林地区所辖13个检察机关,9个县级院,2个区院,1个县级市院和榆林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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