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明心彰正义,检察开放践初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5月20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以“‘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群众代表和榆林学院师生代表等30余人走进市检察院,通过“沉浸式”法治体验,共话民法典实施成效,凝聚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共识。
受邀人员先后参观了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一楼电子展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和党建活动中心。
座谈会上,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学军向受邀代表介绍了民事检察职能、案件来源,以及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市民事检察机关履行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活动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职责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检察干警樊少楠向受邀代表介绍了裴某飞与苏某翠民间借贷纠纷依职权监督案,横山区某中学与刘某某、杨某等8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韩某媛申请执行监督案和曹某、赵某等人与某采油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等4件典型案例,生动展现检察机关在民法典贯彻实施中的履职担当。受邀代表对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围绕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提出进一步强化“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深化诉源治理、丰富普法形式、加强对下指导等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梳理和研究受邀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切实落实、加以改进,持续深化民法典贯彻实施,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