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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启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 2025-03-25

   3月24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审议《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并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市检察院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习教育,聚焦主题、突出实效,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一要在“学”上聚焦原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扎实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高认识、增强信心,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二要在“查”上聚焦问题,勇于刀刃向内、深挖问题根源,切实检视整改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三要在“改”上聚焦发展,切实集中整治,敢于动真碰硬、务求整改实效,破解检察事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开展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检委会专职委员、县处级干部、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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