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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研讨会暨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24-06-2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理论研究水平,推动“三个善于”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实落细,引导全市检察干警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6月21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刻把握‘三个善于’内涵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题研讨会暨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军出席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委主任闫翊山、市政协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晓燕到会指导。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云南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民事检察部主任王玄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张军,市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宣传政研科科长加维宏,榆林学院副教授马虎云应邀担任研讨会点评嘉宾。



主题研讨会聚焦如何在检察办案中落实落细“三个善于”要求进行交流研讨。杨军在讲话中强调,要立足思想维度,充分认识“三个善于”的重要意义。“三个善于”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工作的理论创新,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指南,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观的生动诠释。要立足价值维度,精准把握“三个善于”的价值目标。以“三个善于”更好保障程序正义,更好实现实质正义,更好传递公平正义。要立足观念维度,全面遵循“三个善于”的理念形塑。树立精细化办案理念,树立穿透式监督理念,树立社会化司法理念。要立足实践维度,努力适应“三个善于”的能力要求。筑牢政治忠诚,提升政治能力素养;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司法办案能力;践行司法为民,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追求精益求精,提升理论研究能力;坚持与时俱进,提升科技运用能力。





“理论探讨”单元交流发言






“实践探索”单元交流发言
主题研讨会分为“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两个单元进行交流发言。“理论探讨”单元由府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帆,绥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周光,清涧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宝军,市检察院干警李瑜丹4名同志作主题发言。“实践探索”单元由定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永刚,靖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华利,米脂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拓玉林,市检察院干警樊少楠4名同志作主题发言。受邀嘉宾分别对发言内容进行点评。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作总结发言。


受邀嘉宾进行点评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基层院检察长和办公室主任,全市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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