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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2-05-13
 



5月12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扩大)会议、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省、市院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精神,找准问题,明确思路,制定措施,推进全市民事检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市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雪利主持会议并就2022年1—4月民事检察业务数据进行通报,市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任学军就全市民事检察重点工作作出安排。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增卫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2年,全市民事检察部门要围绕省院“三个一”工作思路,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以做强民事检察为目标,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提升监督质效,扎实履行各项民事检察监督职能。


会议强调全市民事检察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科学研判业务数据,聚焦主责主业,补强短板弱项,稳步推进全市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尽责。坚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民事检察工作,把讲政治融入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在民事检察履职办案各个环节,把民事检察工作置身于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做到一切民事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二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高质量发展。法律监督理念直接影响到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直接关系到法律监督效果的好坏。在民事检察工作中要始终坚持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精准监督理念提质量,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促效果,深入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以理念更新引领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全市民事检察部门要紧盯业务质量核心指标,科学研判业务数据,把业务数据当做检验民事检察办案质量的“晴雨表”,持续巩固优势,补强弱项,不断做优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做实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工作,做好民事检察三个专项活动,持续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全面提高检察监督质效。四要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素能。全市民事检察部门要狠抓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持续提升民事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参会,各基层院第二检察部分管院领导与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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