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立平在总结讲话中对本次集中学习研讨予以了充分肯定。他强调,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利用办公室整理印发的《意见》汇编资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组织本部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过深入研讨、撰写高质量的文章等,切实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意见》落实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意见》的学习贯彻,他要求:
一要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专门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要深刻领会《意见》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意见》对检察机关作出了精准定位,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要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更加充分有效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在捍卫党的执政地位、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三要认真抓好《意见》在榆林检察机关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张军检察长强调:“《意见》的生命力在于抓落实!”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将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与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紧密结合,牢记初心使命,更加忠诚履职,真正做到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