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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政府与市检察院建立“十项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布时间: 2020-03-30

 

为切实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榆林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继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议》之后,近日,市政府与市检察院又建立联动机制,凝聚污染防治工作合力,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认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突出聚焦各类污染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坚决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榆林实现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通知》明确市政府与市检察院建立“十项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二是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 

三是建立专项督查检察机制。 

四是建立联合开展专项活动机制。 

五是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六是建立配合调查取证机制。 

七是建立诉前圆桌会议机制。 

八是建立诉前及时反馈机制。 

九是建立重大舆情通报机制。 

十是建立督办督导机制。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检察机关要强化保障措施: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的业务指导,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检察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双方联络员要随时互通信息,开展好日常协调联络工作。三要注重宣传引导。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检察机关对工作中有特色有亮点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要及时提炼总结,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强污染防治法治宣传,提升民众的环保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呵护青山绿水、珍惜净土蓝天的良好社会氛围。 

 

从2015年7月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至2020年2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86件,立案15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3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52件,已判决32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10件,立案107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18件,向人民法院诉讼25件,已判决15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通过办案共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59945亩,回收和清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64176吨,恢复黄河沿岸原状200余公里。先后组织开展了黄河湿地保护、“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石油领域环境污染防治、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等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系列案,被高检院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下一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将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推动公益保护与全市发展合力合拍、同向同行、多出检察好产品,努力为榆林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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