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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质效,着力推进榆林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发布时间: 2020-03-16

 

 

3月13日上午,榆林市检察长会议在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学习省院杨春雷检察长批示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查摆存在的问题,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2020年任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胡立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市检察长会议主会场 

会议指出,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以“工作质效提升年”为指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榆林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胡立平 

会议强调,要坚持政治建检,提升检察机关政治站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宣传文化阵地可管可控。要强化“三个规定”报告,对巡察发现而没有上报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会议指出,要聚焦追赶超越,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要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坚决消除一切对政治安全构成威胁的隐患,坚决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强力扫黑除恶,紧盯办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充分发挥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职能,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要严厉惩处虚报冒领等扶贫资金的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聚焦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提升检察服务能力,自觉将检察工作摆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谋划推进。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从严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客观公正,全面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水平。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突出“案-件比”的考核要求,引导基层院转变执法观念,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职能作用,狠抓“两项监督”,全面提升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深入推进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切实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不断深化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突出重点领域,把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诉讼案件作为每个基层院的必办案件,切实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着力推进法治巡讲进校园、进社区,探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切实提升未检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要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检察干警整体素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的检察队伍。要加强对基层院的组织领导,加大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开展有针对性培训,扩大学习成效,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增强宣传意识,提高宣传传播力、引导力,逐步构建立体化宣传格局,让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鹏飞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鹏飞主持会议,市院全体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院检察长、全体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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