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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出招”,榆林检察合力“战疫”(上)

发布时间: 2021-01-23
面对近期全国疫情防控严峻复杂的形势,为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疫情防控,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主题为“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的专项活动。各县市区检察院主动联系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检查了辖区内超市、药店、饭店等与百姓日常生活、食品药品安全及疫情防护密切相关的公共场所,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日以来,榆阳区检察院与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摸排检查了高新区多家药店、诊所及各大超市。在摸排检查过程中,榆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对几个大型超市的佩戴口罩情况、测量体温落实情况、扫健康二维码落实情况、冷链食品溯源制度方面进行了逐一排查,多方面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并与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各大超市的负责人督促会谈,防止哄抬物价现象发生并要求超市认真消毒外地运回货物。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药店、诊所佩戴口罩情况,测量体温落实情况,扫健康二维码落实情况,对购买感冒药、退烧药、抗病毒抗生素的顾客进行实名登记的情况,药店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疫情防护用品的货源供应和价格销售情况。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药店对实名登记敷衍了事、登记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要求张贴健康码等问题,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的药店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近期以来,横山区检察院干警对辖区商场超市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中发现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商户发放了“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宣传单,且大多数商户已按照要求注册并张贴了场所码,落实了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建立了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同时,对部分药店及诊所进行了调查,查看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药店及诊所严格落实了疫情防控要求,对销售退热、抗病毒、抗菌素、止咳4大类药品做到按照实名制要求登记,并建立了销售台账,每家药品企业都签订了《横山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申请了陕西健康码,并张贴到店内醒目位置,做到戴口罩进店,扫健康码,测量体温等措施。

近日,神木市检察院联合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组分队对市域内部分医院和药店、餐饮消费场所、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查看了这些场所在严格落实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控制人流密度、使用公筷公勺、冷链食品溯源制度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企业商家都严格落实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的防控疫情的各项措施,但也有个别商家未在店里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测量体温及登记,对此,检查组当即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立即整改。检查组还对部分医院和卫生诊所进行督导检查,详细查看了医院诊所的医疗资格与医生资格证、药品购销登记、接诊记录、过期药品销毁记录及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同时检查了疫情防控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近期以来,府谷县检察院出动四人小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府谷县人人家超市、府谷县兴茂国际超市、府谷县普济人民中路药店、光明药店、太和药店等多家超市药店进行突击性检查,抽样检查了冷链食品,未发现可疑问题,所有民生用品价格由市场需求调配,均正常浮动。府谷县辖区有药店100家,通过对人民中路三家药店进行抽查,发现均需扫描健康码,合格后方可入店,所有药店每日必须登记并上报购买发热、咳嗽类人员的详细信息。药店酒精、口罩等杀消设备供应充足,价格均在合理区间范围,不存在囤积居奇现象。近日,府谷县检察院再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赵石尧等集贸市场以及周边火锅店进行检查,未发现有销售不合格产品现象。集贸市场以及抽查的火锅店无进口冷链食品,且销售价格合理。 

近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定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边县工贸局联合摸排检查了定边县多家药店、超市及农贸市场。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超市在疫情防控期间是否有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超市对食品卫生、日常消毒工作、从业人员防护情况及其他各项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中,郭永刚检察长一行对超市购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按时报备,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能够提供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进出口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同时,还对超市的消毒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消费者一定要佩戴口罩,经商家扫码、测温无误后方可进店。又检查了药店内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疫情防护用品的货源供应和价格销售情况及疫情期间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并建议药店经营者稳定物价,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等症状药品的人员严格进行身份信息登记。

 近日以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分管领导刘强和第二检察部干警石月飞、吉茹等7人会同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锦岗、队长田玉东等对靖边县内多家超市和药店进行联合排查检查。检查组对新区文化路新百超市、西新街象尚生活超市等进行了排查;走访排查了阳光家园南门广济堂、中医院对面同济堂大药房等药店;在汽车站附近小饭店排查检查时发现高记早餐店在经营期间无日常消毒、人员登记、健康码等疫情防护措施,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查封店铺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榆林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用硬核担当和实际行动合力战“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助力疫情防控,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为疫情防控贡献榆林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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