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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细落实“三个规定”,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

发布时间: 2021-06-11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了“三个规定”系列文件,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印发了《实施办法》,这既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更是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根本保证,对推进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把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带头表率、完善制度规矩、强化监督指导,推动“三个规定”在清涧县检察院落细落实。

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填报自觉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放“三个规定”宣传手册、微信工作群和公众号推送“三个规定”、微动漫等形式组织干警集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对填报对象、填报内容和填报内容的具体理解、填报方法以及不如实填报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全面详细解读,让干警真正认识到了这是检察人员的“护身符”,切实增强了填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要我填报”转变为“我要填报”。

做好带头表率,拧紧责任链条 

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纳入“一岗双责”范畴,各分管领导作为重大事项填报的直接责任人,自己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督促分管部室干警积极填报。同时将“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促进“三个规定”抓常抓严。院党组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院干警认真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作出表率,使“逢问必录”在清涧县检察院成为了常态。

强化监督指导,开展自查自纠  

教育整顿期间,清涧县检察院坚持把查处违反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作为整治顽瘴痼疾的首要任务,线索核查组联合检务督查部门调查了解干警2019年以来涉及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并进行甄别排查,坚决杜绝不全面、不如实、不规范填报,切实把这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制定出台了《清涧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实施意见》和《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实施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在清涧县检察院走向深入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今后的工作中,清涧县检察院将持续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各党组成员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职责,带头填报、扎实推动;检务督查部门定期抽查干警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压紧压实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责任。二是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清涧县检察院目前正在研究将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倒逼干警全面如实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三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运用漫画、微视频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广而告之,不仅能增强干警填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也能提高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在全社会营造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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