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向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交办了某煤矿水土保持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该煤矿在露天开采原煤后,采空区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邀请水利、自然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到煤矿实地查看,现场听取各方意见,共同研究治理措施。2021年10月下旬,该煤矿按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结合矿山地质地貌及黄土高原气候特征,制定了详实的治理修复方案,并对采空区排土场地表土壤裸露区域用密目防尘网进行遮盖。2022年3月,该煤矿按照“边开采边复垦”原则,设计从“黑色”到“绿色”立体开发思路,在治理区修筑蓄水池、排水沟、挡墙等工程设施,在地表覆盖植生毯,种植乔木、灌木 170 多万株进行绿化,铺设输水主管网6万多米、滴管管网 26 万多米用于植被灌溉养护。总投资8514.79 万元,综合运用治沙、种草、造林等手段治理面积 2906 亩。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后,该煤矿继续在治理区因地制宜建造农业种植园、林果生态体验园、有机牧业科技示范园等园区,促进矿山生态可持续发展。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把生态治理和发展特色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助力神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为神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荒漠化防治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