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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19-11-15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和教育部关于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绥德县委安排,在前期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明查暗访的基础上,20191112日召开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县委副书记杨树森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毛晔主持会议,县检察院检察长崔虎林部署“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工作,教体局局长刘正东对近期全县校园安全检查工作作了通报。

首先,崔虎林检察长简要介绍“一号检察建议”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在我县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从总体要求、督导时间、督导方式、督导内容等方面对“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工作进行部署。他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力量,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尤其对发生过性侵害的校园进行重点检查。 

其次,刘正东局长就我县近期“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他指出,全县在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过程中,存在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及性侵害预防不到位等问题,应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创建平安校园。 

最后,杨树森书记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抓实抓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三方面的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聚焦薄弱环节,联合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留守儿童;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夯实工作责任,通过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的更细致、更全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会议同时决定1113日全县着重围绕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校园及周边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落实一号检察建议”4个方面25个问题,开展专项督导。督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组成由检察院、教体局、公安、交警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市场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督导机构,专项督导办公室设在检察院,检察院负责专项督导总协调工作。
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各中小学校长、各幼儿园园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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