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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清涧县污染环境的养殖场得到改造利用

发布时间: 2023-04-18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让我倾注了多年心血的养殖场得到重新利用。”近日,榆林市清涧县检察院在对一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时,某养殖场的养殖户激动地说。

2021年11月,清涧县检察院在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时,发现该县解家沟镇白家川村一本该拆除的养殖场仍未拆除。该养殖场处于黄河流域禁养区内,养殖场的粪污废水对周边土壤、地下水以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经过多次实地调查取证,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殖场环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担负起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职责。

在调查中,检察官了解到该养殖户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儿女常年不在身边,不忍心将修建养殖场的心血白费,希望能将养殖场改为红薯存储仓库。随后,该院与县畜牧局、镇政府、村委会代表以及村民代表多次走访调研,召开现场磋商会。磋商会上,检察官提出建议性整改方案,在绝对禁止养殖的前提下,将该养殖场改建为红薯存储仓库,并不定期跟踪回访。经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认同检察机关的建议。

该案的办理,有效杜绝违法养殖行为,既守护了养殖户的心血,也消除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同时旧场新用又为村集体、村民节约了新建投资成本。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下一步,清涧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放在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大局中谋划推进,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水资源等公益保护工作中的监督协调作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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