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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佳县检察:护航金融安全 彰显检察担当

发布时间: 2021-04-06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教育整顿部署要求,努力实现队伍教育整顿与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近日,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高柯同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韩调霞走进佳县农村商业银行,就2021年3月12日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了督导座谈,佳县农村商业银行纪检书记杜鹏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检察长高柯对此次会议目的及相关建议进行了强调。他指出:该检察建议是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赵某某骗取贷款一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的体现,也是全力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佳县金融安全的有效举措。近年来金融领域犯罪逐年增多,银行部门要审时度势,提升经营能力,规范业务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堵塞监管漏洞,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案件承办检察官韩调霞就该份检察建议提出的内容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解读。她指出:佳县农村商业银行一方面要积极履职,采取合法手段及时追回剩余款项;内部监督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要及时启动相应程序,落实监管职责,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银行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恪守职业道德、守住法律底线,以金融领域典型犯罪案例为鉴,做好经济发展的践行者和开拓者。


 


佳县农村商业银行纪检书记杜鹏、副行长郭佳均表示:收到检察建议后佳县农村商业银行高度重视,当天已组织召开党委会,对检察建议的内容逐条进行研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并于2021年3月16日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目前该案中违法发放的八笔贷款已有三笔进行有效偿还,金额达五十余万元。该检察建议客观、真实地反映出佳县农村商业银行在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对佳县农村商业银行如何加强和改进管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意见。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关心关注佳县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区域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检察官查看余款交纳情况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912—3686572;0912—3686875;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第A012号邮政专用信箱。

 

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不休息,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市及所辖县(区、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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