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围绕荒漠化防治,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毁林等违法行为共制发了19件检察建议,其中复耕复垦检察建议11件、植绿复绿检察建议8件。督促行政机关下达了10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根据《关于印发靖边县非法采砂储砂洗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非法占用的100余亩农用地上堆放的物品集中进行了清理,并恢复了土地原状,对毁坏的200余亩林地拆除了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后进行了绿植工作。同时向行政机关制发了3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靖边县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深做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为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作出靖边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