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被告人李某平在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向府谷县某镇村民购买并砍伐树木共计146株。经鉴定,李某平滥伐林木造成该地区碳汇价值损失11231.4元。案发后,李某平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自愿认罪认罚,并通过异地补植的方式,让受损生态环境最大成程度修复。庭审前,李某平也主动缴纳了造成的碳汇价值损失11231.4元。
为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2023年7月5日,府谷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一起对李某平异地补植的情况开展实地调查。经现场勘察,李某平补植的树木总成活率达到了补植标准要求,实现了生态修复的最终目的。
府谷县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彰显不负绿水青山的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