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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顿】市检察院对各基层检察院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 2021-12-03
全市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开展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作风整顿办要求,立足检察实际,聚焦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切实转变作风,提升工作质效。为推动各县市区院集中整顿阶段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按照市院党组安排部署,市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组组长,作风整顿办主任雷炜带队赴十二个基层院开展了督导检查。

 

整体来看,各县市区检察院都能按照市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部署和市检察院工作方案完成各项规定动作,集中整顿阶段工作亮点纷呈,整顿成效良好。

 

一是实事求是,突出整改实效。对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干警自查互查等方式查摆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制定整改措施。一把手亲自部署、班子成员以上率下、部门负责人督促推动、干警自我加压整改,所查摆出的问题都做到立行立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健全完善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刀刃向内,深入检视问题。紧密结合“四不一任性”内容,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入挖掘问题线索,认真剖析梳理,共向当地作风整顿办梳理报送典型案例12例。

 

三是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各县市区院认真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党纪法规和相关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照反思、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教育的及时性、针对性、实效性,让全体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是统筹结合,增强整顿成效。将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与省检察院“三有”争创和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起步年”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把作风整顿与检察工作同步推进、同步提升。各县市区检察院干部作风大有转变,精神风貌明显好转,纪律作风得到了改变、业务数据得到了提升、司法观念得到了转变,作风整顿成效良好。

 

对照市上作风整顿有关工作要求和新时期检察工作新需求,各县市区检察院作风整顿工作还存在推进不均衡、方式不灵活、宣传不到位以及与检察业务融合不够深等不足之处。

 

督导组就各基层检察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对集中整顿阶段的工作继续查漏补缺,固强补弱,进一步推进问题查摆和整改工作,形成上下一体、内外协同、统筹推进的作风整顿工作格局,为榆林检察事业高质量稳步向前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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