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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大家谈·专访部门负责人系列(五)

发布时间: 2021-04-06


学习教育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固本培元、增强政治自觉的重要手段。在这一环节中,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英模事迹、接受警示教育,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生活情况,不断领悟理论背后蕴含的道理,努力做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反思自己的问题与不足,不断修正和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警示教育中他人的故事不断自警、自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理论的重要价值在于实践,离开实践谈理论是空洞的。我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加强系统观念,深化法治思维,将民事检察工作放在全市检察工作发展的全局中具体谋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三个重点,持续提升监督质效,全面履行民事法律监督职责。以生效裁判监督为重点,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加强民生领域案件办理,牢记司法为民初心,积极推开公开听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化解矛盾纠纷贯彻民事检察监督办案始终。以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为重点,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加强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提高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比例,逐步将审违、执行监督引向深层次。以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为重点,加大现有案件线索的调查核实,全面总结全市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认真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推动虚假诉讼防范机制建设。


 


学习是一种需要,是一种能力,更应该是一种习惯。我将持之以恒地以党的理论指导实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检察初心。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并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史学习,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从党史源头中汲取养分,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工作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



作者王雪利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912—3686572;0912—3686875;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第A012号邮政专用信箱。

 

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不休息,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市及所辖县(区、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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