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3月,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三个年”部署,扎实开展“三有争创活动”,依法能动履职,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为靖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办案数据发布如下: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人,不捕46人,不捕率为58.97%。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74人,不起诉40人,不起诉率为35.0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一审公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4.69%。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100.00%;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100.00%。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3月,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6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6件,占监督数的100.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3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7件次,监督采纳率100.00%。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3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次,审判机关采纳率100.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1至3月,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件。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0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00%。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共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00%。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共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00%。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3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7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27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3年1至3月,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3月,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00%。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3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不捕1人,不捕率25.0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人,不诉率100.00%,高于总体刑事犯罪64.91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人,附条件不起诉率100.00%。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3月,开展法治巡讲11次。
六、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情况
2023年1至3月,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起公诉9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3件,占38.24%。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3月,共实际救助6人。
八、其他工作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3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69件。其中检察长办理77件,占45.56%;副检察长办理92件,占54.44%。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80件;公益诉讼检察类23件;质量评查案件6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