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研究调查: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在稳步增长,这为国家和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埋下隐患。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和谐,一个民族的未来,更是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命运。因此,为了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预防其犯罪,针对这个现象我们应该从其原因入手,找出其中的核心问题,更好的对青少年犯罪进行防御与矫正。本文主要是从什么是青少年犯罪及其犯罪原因的探究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社会、经济、心理、家庭、学校教育
一、 对青少年犯罪的概述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稳增不减,严重危害到社会的安全。那么什么是青少年犯罪?一般认为,广义的青少年犯罪是指6周岁至25周岁的人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应受制裁的行为。而狭义的青少年犯罪则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25周岁的人实施的触犯刑事法律,应受法律处罚的行为。 有以下几方面特征:在主体方面呈现出低龄化、文化层次低、农村青少年犯罪现象日趋严重;手段方面呈现出暴力化、恶性化程度加剧,并逐渐呈现出团伙化特点;犯罪类型方面,以财产犯罪、暴力犯罪和性犯罪为主要形式;一般没有经过事先周密考虑和精心计划,往往是因为好奇或受到某种刺激而一时冲动,萌生犯意。
二、 青少年犯罪原因的探究
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理论争议很大,可以归纳为五类:有生物学的犯罪原因论,如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有心理学的犯罪原因论,如“标签论”;有社会学的犯罪原因论,如莫顿的“社会异化论”;有政治学的犯罪原因论,如“国家权力真空论”;有经济学的犯罪原因论,如“经济决定论”。五类主张中,学派林立,莫衷一是,既有多元论者,也有单一论者。笔者认为,青少年犯罪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经济原因
马克思说:“违法行为通常是不以立法者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因素造成的。”首先,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青少年犯罪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其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消费水平差距拉大,贫富悬殊,青少年对财富的渴求欲望徒增,造成了青少年心里不平衡,刺激了他们的仇富心理和攀比心理,在社会不良诱导下,进行一些犯罪行为。再次,随着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进入人们的生活,青少年沉迷于网络,失去自我,模糊的道德认知,淡化虚拟与现实生活的差异,对于“杀人”“伤害”等行为也不会有恐惧感。
(二)社会原因
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社会文化的污浊和媒介的误导造成青少年道德滑坡。网络中的色情淫秽和暴力信息,影视作品中的犯罪行及其它不健康的内容毒害大,会对青少年的思想产生强烈的刺激,青少年好奇心强善于模仿,分辨是非、控制自己的意志能力较弱。一些青少年沉湎于不良文化之中,理想被严重扭曲,他们为满足自己的感官刺激,而逐步走向犯罪。
当然,腐败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亦不可等闲视之。有些大人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使得一些青少年也耳濡目染。他们受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影响,相信“权大于法”,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如“我爸是李刚”等典型的案例。
(三)个人心理原因
心理认知类似于赫希所阐述的“信仰”因素,良好的心理认知是社会化过程中内化了健康的价值观和自我的概念,其会强化个人自我控制力而免于犯罪。 青少年一旦心理失衡,则可能会产生信仰价值危机,导致个人对社会的强力反叛而犯罪,包括性格缺陷、随意盲目等。青少年一般轻率鲁莽、抵御能力差。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着游手好闲、无事生非的不良品行。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游离于主流社会秩序的价值之外,极其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四)家庭原因
家庭结构混乱、家庭功能障碍、家庭关系不和谐等都会给青少年带来不良的影响,研究表明,家长与孩子的良好关系是孩子适应社会过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防止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保护层。英国曾对在一星期内出生的5000余名孩子进行研究,生活在因离婚或分离而家庭破碎环境中的孩子,在21岁之前被定罪或被给予官方警告的可能性较高(27%),这与那些生活在因母亲死亡或父亲死亡而破碎的家庭中的孩子犯罪可能性(19%),或来自完整家庭孩子的(14%),形成了对比。 因此可以说,那些生活在家庭破碎、家庭功能障碍里的青少年会自暴自弃地陷入犯罪之中。没有缰绳可以勒住他们激情的冲动,他们得不到来自母亲细致的关爱,没有母亲能帮助培养崇高的品质,帮助他们克服罪恶的冲动。
在一个家庭结构健全的环境中,如果父母过于溺爱或过于严厉的不当教育方式也会使孩子误入歧途。如:李天一,年仅17岁,曾在2011年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在2013年因强奸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李天一出生于一个军旅家庭,父母是著名的歌唱家,从小物质条件优越,父母不讲原则的对其过分溺爱,缺乏对其必要的控制,在其做错事时选择放任,这也就是为什么孩子会变本加厉!当然,严厉或无常的规训,也会导致青少年犯罪。严格的规训减少孩子对父母的爱,并增加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此外体罚会教会孩子:暴力是一种可以接受的处理人际冲突的手段,可能具有讽刺性的是,它导致了青春期的暴力犯罪,特别是当规训变成虐待的时候。
(五)学校教育的原因
学校教育是国家引导青少年正确社会化、确立主流价值观的重要手段,是青少年从家庭走向社会,顺利实现社会过程的重要环节。学校老师的鼓励与支持会减少学生的犯罪行为和越轨行为。庞德说:“法律是当今社会的主要控制手段,它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学校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处分,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手段,若运用得好,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警告震慑作用,使之不敢再犯;若运用不好,则会使受处分的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自暴自弃,从而滑向犯罪的泥潭。艾伯特?科威的地位控制理论认为学校失败会导致挫折,并因此通过犯罪来抵消挫折感。学校里的失败和消极态度,促使青少年拒绝了学校认可的价值观和学校权威告诉他们如何表现的合法性。标签论认为,不良行为不是由人的社会行为的失败而造成的,而是由社会中有权的个人、群体和机构将一定的个人或行为贴上违法或犯罪的标签,试图予以惩罚。 正如塔纳鲍姆所说:“年轻违法者变坏,是因为他被定义为坏的”。
青少年犯罪是经济、社会、个人心理、家庭、学校教育几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每个不利因素的加入都会增加当事人犯罪的可能性,每个有利因素的加入都会减少当事人犯罪的可能性。对青少年犯罪原因进行探究,重在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问题,希望能够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得出对青少年培养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更好地促进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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